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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旭梁突然心里有点发毛,这小子可不是什么好人,把朱勇成打得老惨了。
“你把唐晓芙当成妹妹,请问她把你当成哥哥了吗?你算个什么鸡拔毛啊,狗拿耗子多管闲事,我和她恋爱结婚,还需要经过你的同意?滚!”林正军语气冰冷,拂袖而去。
“粗野,太粗野了!简直岂有此理!”张旭梁愣怔了半天没反应过来,突然气得面红耳赤,眼神一片阴狠。
不大会儿,大家结束休息,重新回到活动室,在位置上落座。
接着,又你来我往地唱了起来,都是这个时代常见的歌曲。
林正军耐心地听着,仿佛开了上帝视角,打量着几人,回想他们的人生经历。
除了张旭梁,其他人都是默默无闻的角色。
好像葛兰后来还下岗了,先当了一段时间失足妇女,林正军陪生意伙伴去会所的时候,还有朋友点过她呢,后来她还成了海淀区有名的妈妈桑……
唐晓芙唱完那首歌之后,就不愿意再唱了,最终还是张旭梁这一队遥遥领先。
一个多小时过去了,朱琳大概也觉得大家唱得一般,玉手掩住小嘴,打了个小小的哈欠。
“啊……”
林正军大感无聊,摇摇头,打了个大大的哈欠。
众人纷纷怒目而视。
原本以为他会被大家的琴技和歌声震慑,自惭形秽,没想到他竟然打起了哈欠。
“哎呦,我们一直输,正军你可是我们这队的家属,要不你来当外援唱一首?”李长河冷笑道。
靠,我唱歌你们又不给钱,我何必呢,林正军摆了摆手,笑道:“你们唱你们的,我五音不全,不会啊!”
众人都撇了撇嘴,满脸不屑。
“那你摇头干什么?”
张旭梁看到林正军脸上的笑意似带讥讽,不由勃然大怒,冷笑质问:“是觉得我们唱得不好吗?”
他此言一出,仿佛发动了总攻的号角,众人都纷纷阴阳怪气起来。
“林正军同志,唐晓芙热爱文艺,她能看上你,说明你在文艺上一定有过人之处!”
“你怎么可能不会弹琴唱歌?你一定在憋大招,哈哈哈!”
“哪怕不会弹琴唱歌,但你总会写诗吧!”
“来来来,露两手,让我们看看河湾大队青年社员的水平!”
“正军你一直摇头,肯定是觉得我们唱的不好,那你就让我们开开眼界嘛!”
众人纷纷起哄,仿佛把林正军架在火上烤。
“正军,别搭理他们!”
唐晓芙也担心地看了林正军一眼。
火车上林正军唱《祝酒歌》,调都跑到爪哇国去了,真是唱歌要命那种,弹琴也是刚刚学,并不熟练。
而林正军却从桌子上拿起能把吉他,抱在怀里。
在大家狐疑震惊的目光中。
林正军淡然笑道:“既然大家都希望我弹琴唱歌写诗,那我就一并献丑了,一首原创歌曲《消愁》献给大家!”
“消愁?好陌生啊,听过吗?”丁毓秀好奇地道。
“没听说过,他说是原创的嘛,没准是上不了台面的山歌酸曲儿呗,什么朝你大胯捏一把!”张旭梁鄙夷道。
“噗噗噗!”
“嘎嘎嘎!朝你大胯捏一把,山歌这么狂野的吗?”
众人都笑出了猪叫声。
在他们看来,林正军就是一个被大家赶鸭子上架的跳梁小丑!
接下来,就要从梁上跌落下来,摔个七荤八素,灰头土脸。
而这也是大家伙一晚上费尽心机最想看到的画面。
李长河不屑一顾道:“真是狗肉上不了席面,这种歌曲也好意思拿出来丢人现眼!”
不顾大家嘲笑的目光,林正军开始拨弄吉他弦,清新淡然的歌声传了出来。
“当你走进这欢乐场,背上所有的梦与想。”
“各色的脸上的各色的妆,没人记得你的模样……”
这几句唱了出来,众人的脸色顿时僵了一下,那种哂笑骤然消失,每个人脸上都呈现出不同的专注和认真。
林正军的声音充满了磁性,温暖好听,气息平稳而流畅。
而歌词的描绘,更让朱琳脸色微变,竖起耳朵,仔细听着林正军的演唱。
被音乐感染,她的脑海中回忆起当初插队的时候,一个人背着一把吉他,带着梦想去报考好多个文工团和艺术团。
当时,她斗志昂扬,充满了对美好未来的向往。
和那些形形色色的考官、领导交流,而她那时候与那些来自全国各地的文艺青年相比并不突出,仿佛一个透明人般坐在角落。
“三巡酒过你在角落,固执地唱着苦涩的歌,听它在喧嚣中被淹没。”
“你拿起酒杯对自己说……”
众人目瞪口呆,写满震撼之色。
这,这,这世界上怎么有这么好听的歌曲,偏生这歌曲又从这个土包子唱出来的!
这首歌画面感极强,简直就好像一首诗歌,描绘出主人公的茕茕孑立,格格不入,在那热闹的喧嚣中孤独高歌。
朱琳心中深埋的愁绪,迅速被撩拨了起来,就好像一杯杯烈酒,口口烧心,杯杯呛喉,让她双眸泫然,差点潸然泪下。
在大家目瞪口呆的注视下,林正军边弹边唱,最具震撼力的副歌部分,如约而至。
“一杯敬朝阳,一杯敬月光。唤醒了我的向往,温柔了寒窗。”
“于是可以不回头地逆风飞翔,不怕心头有雨,眼底有霜……”
林正军的声音充满磁性,仿佛颗粒感十足的一口香烟,又好似一杯香醇的老酒,带着令人微醺的魅力。
“我草……”
众人眼珠子差点瞪出来。
这哪里是歌词,分明就是一首绝妙的诗歌啊!
发在《诗刊》《星星》上,都毫无问题!
唐晓芙也痴痴地看着林正军。
林正军坐在椅子上,一只脚踩着横木,用膝盖架起吉他,修长白皙的手指在琴弦上如精灵般灵活跳动。
他微微抬头,像是一个诗人,在与朝阳对话,与月光交流,有一种令人赏心悦目的浪漫不羁的气质,简直令人迷醉!
我的男人,也太帅了吧!爱死了爱死了爱死了!
她心中都尖叫起来!
而后,她眸光扫过在场的女性,发现丁毓秀、李萍乃至朱琳,眼睛都直了,迷恋地盯着林正军。
其实她倒也理解,林正军本来就很帅,哪怕自己当初看一眼就差点沉沦。
大家之前嫌弃林正军,只是他的社员身份遮蔽了他的光芒,但现在,一首《消愁》让他彻底绽放了夺目的光芒。喜欢重生1979:开局迎娶落魄千金请大家收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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